www.ccgp.gov.cn·· 2025-05-01
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兰亭院区、延安路院区无人机物流运输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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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江西丰羽顺途科技有限公司是唯一一家取得绍兴第二医院延安路院区-兰亭院区无人机航线空军批复,且取得适航证的企业,具有充分唯一性。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本采购项目符合上述情形,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江西丰羽顺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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